蚌埠市特殊教育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公开承诺书
在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根据市教育局党委具体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就坚决发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做出如下承诺:
1、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做到认真学习,边学边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到回到原著里学习,每半年读一卷内容,读后有心得。
2、坚持每学期代2到4节课,坚持每周至少听一节课和一名教师谈心交流,每学年上一节公开课,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密切联系基层群众。
3、坚持群众利益至上,不搪塞群众,接待群众态度要和蔼、热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推诿,能办和不能办的都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解释。
4、坚持民主决策,发扬民主作风。决策前要充分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不搞一言堂,不经过组织会议讨论研究,不乱做表态。
5、带头严肃党的纪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敢于批评和自我批判,带头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要求禁止的,自己带头不去做,要求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
6、工作和生活中做到“严以做人、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做到“做人要实、谋事要实、创业要实”。
7、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搞特权,积极拥护党中央的八项规定。
8、公正公平对待每位教职工,坚持利益回避原则,禁止亲朋好友插手或介入学校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等活动。
承诺人:李春祥
二〇一四年五月
蚌埠市特殊教育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公开承诺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现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1、廉洁自律,坚持民主管理。认真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头遵守《廉政准则》8条禁令等相关规定,高标准、严要求自己,自觉规范公务活动、社交活动和个人活动,不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自觉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建立健全学校制度,坚持民主管理、接受民主监督。
2、求真务实,服务全体师生。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主动走进教学、后勤管理服务一线,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政策措施反映群众意愿、符合学校实际,认真解决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破解教育难题,为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服好务。
3、保障权益,构和谐校园。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努力满足残障孩子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全力保障师生安全,坚持对义务教育阶段残障儿童实行“零收费”,继续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平台,合法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构建和谐温馨校园,不断提高全体师生幸福指数。
4、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开拓创新,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关系。不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讲政治、讲正气,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共谋蚌埠特殊教育不断发展。
承诺人 :李森
二〇一四年五月
蚌埠市特殊教育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公开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标任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我郑重承诺:
一、严守党的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各项工作部署及要求,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二、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充分发扬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
三、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主动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四、带头以身作则,加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等有关规定,带头加强党性及道德修养,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全校广大干部职工作出表率。
五、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急功近利,不做表面文章,重实干、求实效,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工作上。坚持解放思想,弘扬创新精神,正确对待已经取得的成绩,奋发有为,敢于担当。
承诺人:孙丽
二〇一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