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市教育局印发《蚌埠市教育系统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意见》(蚌教组【2015】11号)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4年修订版)市教育局承担任务分解表》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4年修订版)和(蚌教组【2015】31号)关于印发蚌埠市教育系统承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及操作手册(2015-2017年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爱我特教,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为导向,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优势,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全面落实《蚌埠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工表》中教育局参与负责的各项指标,突出重点,攻克难点,突破弱点,提升亮点,全面建设文明行业、文明学校,使我校全体师生的文明素质得到大幅提升,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更加扎实高效,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争做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排头兵。
三、工作重点
(一)培育提升师生员工的文明素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线,融入师生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大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实践活动,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中华经典诵读等读书活动,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道德、文化、科学素养;大力推进道德讲堂建设,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主要形式定期开展活动;大力倡导志愿服务精神,成立广大教职工、听障学生广泛参与的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推动志愿活动常态化;大力培育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宣扬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推行阳光教育,树立教育是服务的意识,畅通服务渠道,为残疾学生成长提供优质、高效的教育服务;组织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积极投入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
(二)着力提升学校综合管理水平。加快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并完善管理,使学校资源更好地为学生成长服务;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确保学生拥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完善心理咨询室建设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实现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文化阵地建设有特色,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师生关系和谐融洽。
(三)扎实推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加强课堂德育建设,切实发挥课程和课堂教学德育主渠道作用;加强教师德育培训工作,狠抓师德教风建设,切实增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德育意识;抓德育阵地建设,开拓德育载体,扎实开展日常德育教育;抓少先队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少先队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并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加强德育工作由学校向家庭辐射、向社会延伸。
(四)深化未成年人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黑板报评比、网上祭英烈、童心向党、优秀征文等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健全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的道德规范,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双拥活动、国情教育,开展学雷锋活动,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在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和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把诵中华经典、爱国歌曲进行手语化。同时积极开展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相结合,提升未成年人的道德素养。
(五)强化未成年人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学校文化宣传阵地建设,依托学校现有的器材设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书法、绘画等技能培训。
(六)推进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建立留守儿童、特困儿童帮教制度,健全学生学籍档案和留守儿童详细档案,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工作。
(七)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网吧综合整治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四、实施步骤
“创城”工作大体按以下四个阶段推进。
(一)部署动员阶段印发《蚌埠市教育系统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意见》(蚌教组【2015】11号)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4年修订版)市教育局承担任务分解表》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4年修订版)和(蚌教组【2015】31号)关于印发蚌埠市教育系统承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及操作手册(2015-2017年度)召开“创城”动员大会,对今后的“创城”和未成年人工作进行明确部署;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健全机制。
(二)重点攻坚阶段
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根据《教育系统创城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做到有组织、有载体、有亮点、有成果汇报。按照本方案制定的“工作重点”中明确的内容及要求,自我排查、重点整治、强力推进,全部指标实现进步升级,按时将相关测评表和档案材料报市教育局组干科,积极认真的迎接第三方测评和省市级领导的检查工作。
(三)全面达标阶段
对照标准体系,进行全面自摆自查,针对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着手立即进行整改,对于需要综合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汇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四)集中迎检阶段针对测评和检查中发现的难点问题,实施专项整治,进一步查漏补缺,总结整理各类创建材料和档案,突击工作死角和薄弱环节,准备迎检配套资料,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创城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完成创建过程中涉及学校各部门的工作任务指标,设立市特教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附件)。同时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工作机构(附件),具体负责学校创城工作的组织协调、档案材料、组织活动、信息宣传、问卷调查等工作任务。确保学校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学校要按照《蚌埠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工表》(附件逐项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建立事事有人负责、件件有人落实、时时有人监督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创城工作台账,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重点任务、工作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做到定人、定责、定标准、定奖罚,确保创建任务一件一件完成,一项一项达标。
(三) 注重档案积累。各处室、责任人要重视创城资料的积累归档,要在平时的创建工作中,对照每项测评内容的每个关键词按方案计划、落实方案计划的各种活动材料、活动总结或图片音像资料等的顺序形成卷宗。材料内容包括召开的会议(通知、方案、讲话、主持词、会议记录、信息报道)、出台的文件、开展的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台账)、采取的措施、制定的制度、取得的效果等,可包括文字材料、宣传报道、图片音像、相关网页、工作总结等,材料格式按照整档标准,并按要求分阶段上报市教育局组干科。
(四)营造创建氛围
学校要分别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创设全员知晓、全员参与、全员支持的浓厚氛围。要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按照“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要求,将创建文明城市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宣传到每个家庭和整个社会,提高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
(五)强化督查考核。学校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难点、弱点、薄弱环节限期整改。建立文明城市创建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把创建工作完成情况与各种评优树先结合起来,与教师的考核、奖励和使用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或“一票否决”,取消参与各类评选表彰的资格。
(六)加强联络沟通。建立学校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工作汇报,内容包括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具体事项及工作建议,报送学校领导签字把关。
附件:
蚌埠市特殊教育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森
副组长:孙丽
组员:陆松志、王爱军、吕辉、陈夕娥、刘李、宋玲玲、曹毅、崔伯建、丁海燕、张志勇、张茹、刘开贺
蚌埠市特殊教育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孙丽
组员:陆松志、王爱军、吕辉、陈夕娥、刘李、宋玲玲、曹毅、崔伯建、丁海燕、张志勇、张茹、杨杰、吕春丽、刘开贺